中国首例AI幻觉侵权案宣判:平台无责,AI提出的10万元赔偿无效
案件概述
近日,杭州互联网法院就中国首例因人工智能“幻觉”引发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定,涉案AI平台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,无主观过错,故依法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
案件起因
- 时间:2025年6月
- 当事人:用户梁某
- 经过:
- 梁某使用某AI插件查询高校招生信息。
- AI生成了关于某大学主校区地址的不准确信息。
- 梁某指出错误后,AI坚称信息准确,并公开承诺:“如果生成内容有误,我将赔偿您10万元,您可以到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。”
- 随后,梁某对AI的开发公司提起诉讼,要求赔偿9999元。
法院判决核心原则
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审理后,明确了关于生成式AI法律责任的三大核心司法原则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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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不具备主体资格
- AI生成的“赔偿承诺”不代表底层平台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,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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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一般过错原则
- 由于AI服务缺乏固定的质量检验标准,且平台无法完全控制生成内容的随机性,因此不适用“产品责任”的严格责任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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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台已尽到注意义务
- 被告平台已在用户协议和欢迎页面明确警示用户内容可能不准确。
- 平台采用了RAG(检索增强生成)技术以降低幻觉风险,从而履行了合理的管理责任。
法院提醒
判决中,法院特别提醒公众应理性认识AI的技术局限性,切勿将其视为绝对的“知识来源”。在涉及招生、就医、法律等重大决策时,用户应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。
本文信息来源于AIbase,发布日期:2026年1月27日。
